「法無授權不得行」的確切意思是甚麼?有人劃分「公民私權利」和「國家公權力」,並把後者規定為「法無授權不得行」。為甚麼政府不可行使沒有憲法賦予的權力?以法國哲學家Montesquieu (1689-1755) 為例,他認為憲法和公民自由是互相依賴的。首先,每個人生而自由,而沒有一個人比別人享有更多自由,因此所有人是平等的。憲法用以規限政府(法國大革命前是皇權)的權力,以免其侵犯公民的自由。舉個例,憲法沒給予政府隨便竊聽我們講電話的權力,所以政府不可隨便竊聽,否則就是侵犯公民自由,應當禁止。可以說,憲法限制政府權力,所以保障了公民權利,另一方面,憲法是為體現公民權利而制定的。後來,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la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訂明「一個社會如果其權利的保障未能獲得保證,而且權力的分立亦未能得到確立,就根本不存在憲法。」( Toute société dans laquelle la garantie des droits n’est pas assurée ni la séparation des pouvoirs déterminée, n’a point de constitution ) 我相信這是現代法律的精神。
看看具本地憲法特質的《基本法》,第四章第六節「公務人員」部分的第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 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辭識,期望把立法會裡最重大的議題帶入社會民眾,很難說是違反了「效忠」的規定,因為他們既不是宣稱自己為國外掌權的政治勢力的代表,也沒有宣稱要號召民眾推翻基本法的權力來源,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至於香港沒有公投法,所以有人說聲稱公投是與「現代法律精神背道而馳」,這更屬荒謬。公投的理念,可以追溯至Rousseau (1712-1778) 對「公共意志」(la volonté générale)的重視。他認為,唯一能指導國家行使其職責的力量,是公共意志;而所謂公共,不是泛說「對整體社會有好處」或「符合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這不過是個人特殊利益(interêts particulières)的集合,例如某商會、某行業工人或貴族等,而非「公共的善」(le bien commun)。要達成公共的善,必須獨立思量,考慮到某物或某事對所有人的益處或意義,而不僅只顧及擴大個人的利益。Rousseau相信每個人獨立的慎思(délibération),將可造就較少量的差異,而政府權力就能依據這些意志而執行。從學術的角度追問下去,公共意志是個需要仔細界定的觀念,不過,於此有一點相當肯定,就是現代法治精神強調,政府施政當以人民每個人的意願為基礎。香港沒有公投法,表面上是因為香港不是國家,深層的原因是中國大陸不願意落實主權在民,故此香港沒法確立現代法治精神的最根本要素。從Rousseau的觀點看,不應以一個數字,例如票數為大多數或少數,來考慮五區公投的意義,因為這不過反映了個人特殊利益的考慮。最重要的是以公開討論、慎思和投票表達意願來體現現代法治精神,還政於民。
Rousseau的觀點影響之大,不僅對法國大革命提供理論貢獻,開啟現代慎議民主(démocratie délibérative),連批評革命為「與國家權力的基礎相違背」的德國哲學家康德(1724-1804)也說,「他令我醒悟過來」。特區政府偏向不鼓勵市民在補選投票,表面上履行了憲制責任,在議員出缺時安排補選,但實際上是破壞香港民主發展二十多年來積累的精神,即公民履行對社會發展和政制安排的責任,通過參選和投票,表現其對未來發展的期望,與其他公民一起建設這個城市的責任感。康德曾經說:「只有投票的權力構成公民(Staatsbürger)的資格,這又假設其在人民中具有獨立性,其不慬意欲成為社會存在之一部分(Teil),而是當中的一員(Glied),即是說,出於其本身的自由意志,意欲與國家裡的其他行動者組成一個社會。後者的特質使主動的公民和被動的公民有必要區分開來,雖然後者(被動的公民)的概念,看來跟公民一般的概念的解釋相衝突。」(《道德之形而上學.權利學》第46節)
後記:上文引述康德的部份,參考了Alex Philonenko, Theorie et Praxis dans la pensée morale et politique de Kant et de Fichte en 1793 par Alex Philonenko, Paris, Vrin, 1968。時間所限,未及翻查原文,如有錯漏,還望指正。此書出版於法國風雨飄搖的年代,作者堅持從自己的研究範圍出發,思考政治的基礎問題,今夕香港民主發展的重要關頭,讀來令人不無感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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